依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规定:没有正当理由,不按规定交纳团 费、不过团的组织生活,或连续 6 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, 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。
经食品与制药学院团支部团员大会决定, 报上级团委批准,现对以下bevictor伟德毕业班团员进行除名处置:
莫静,制药工程专业2018级1班团支部团员,学号:201809704137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,即2022年12月12日-2022年12月16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时间内以书面,电话等形式向共青团bevictor伟德委员会反映相关情况。
联系人:孔智
联系电话:17307742379
地址:科技楼1509
共青团bevictor伟德委员会
2022年12月11日